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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出口布袋除尘器时候的检验标准
发布时间:2013-6-25 阅读:16289次   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

 

布袋除尘器出口通常要面临多道检验工序,且判定规则是:当布袋除尘器的主要技术参数不符合下面的规定时,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产品,需重新试制。其它技术要求中的检验项目如不合格,允许修复、调整、如仍达不到本标准的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适。从出厂检验,到装车检验、出口检验等。经多次检验过程,对除尘器生产厂家生产的除尘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下面**让我们对这些检验一一道来。
       

        1、出厂检验:每台布袋除尘器必须经出厂检验,并附有合格证明书才能出厂。
        2、出厂检验项目:布袋除尘器出厂前必须按照以下规则要求检验:
        3、安全卫生:布袋除尘器承受负压部分应牢固****、安全。易触及影响人身安全的部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;除尘器运转时应无异常声响,空载试车时,噪声应不大于规定。
        4、布袋除尘器的基本要求:应符合GB/T13435的规定,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        5、除尘器负载试验(空载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负载试验)在用户进行连续运行12h,应满足: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,不应有明显的异常现象;除尘器电磁脉冲阀/星型卸料器等处不允许有渗漏现象;风机主轴承温度有点温计测量不得超过80摄氏度,温升不得超过40摄氏度;紧固件连接,不得有松动现象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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